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4年11月18日 10:12 | 发布部门:人文社会科学处 | 阅读人数:284 字号: T | T
各有关单位:
根据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领导小组《关于做好2015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浙社科规[2014]25号)文件要求, 2015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。2015年的申报工作较往年提前,请各有关单位予以重视。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,坚持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五次、六次全会精神,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坚持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,以浙江省全面深化改革和“法治浙江”、“两富”、“两美”浙江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, 充分发挥哲学社会科学思想库、智囊团作用;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,立足学术前沿,注重文化传承,推动跨学科、多学科交叉融合研究,着力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建设,促进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大繁荣大发展,为深入实施“八八战略”,加快“两富”、“两美”现代化浙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、建设“法治浙江”,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。
二、各类课题具体申报事项
(一)对策类课题申报
2015年对策类课题仍以最终成果形式申报,旨在引导和鼓励社科界深入调研,增强研究的针对性和时效性,提高研究成果质量和转化的实效,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服务。
1.申报方式
对策类研究需围绕党的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、五次、六次全会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、新论断、新举措;围绕浙江省全面深化改革,深入实施“八八战略”,建设“两富”、“两美”现代化浙江,建设“法治浙江”的战略部署和战略目标;围绕“五水共治”、“四换三名”、“三改一拆”、“四边三化”等力促浙江经济转型升级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的系列“组合拳”,紧扣浙江转型发展中的区域性特点、难题和重大举措等进行。为增强申报的针对性,经广泛征询和专家论证,拟定了2015年省哲社规划对策类课题申报指南(见附件一)。申报者可据此确定申报选题,细化具体内容,选择不同的侧重点进行申报。申报文字要求平实、简炼、准确。申报者递交成果的形式为决策参阅件(成果要报),字数一般为3000--5000字,并附课题申报者基本信息表。
2.受理及立项方式
省社科规划办将继续动态发布对策研究课题指南,并常年受理应用对策研究成果(决策参阅件)申报。所呈报成果如入编省社科联《社科成果要报》并获省级领导批示,即自动立项;其余成果委托省社科规划学科组专家筛选鉴定。在综合专家评鉴的基础上,确定入选课题(包括自动立项课题)的立项等级(分为一般项目或重点项目两类),每半年评审立项一次。我校申报受理截止时间分别为:上半年3月17日,下半年10月16日。每人每年原则上限立一项,在研省部级(含)以上课题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对策类课题。
(二)基础理论研究、后期资助课题申报
1.基础理论研究
申报人可根据自己的学术积累,按社科“十二五”规划所设的17个学科组,分学科自主选题,自由申报,但成果形式必须为专著(工具书)或论文,结题时须公开出版或发表。课题立项向学术前沿问题研究倾斜,重点扶持对学科发展以及对弘扬浙江精神、传承浙江文化有重要作用的研究项目。
2.后期资助课题
旨在鼓励和扶持在基础研究领域潜心治学、锐意创新的社科工作者,资助已完成且尚未出版的优秀学术专著中文初稿,要求达到本学科领域领先水平,无知识产权纠纷。学术译著、工具书、论文(论文集)、教材、软件等不列入资助范围。已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课题的,不得以完成的成果再申报后期资助课题。后期资助项目如获立项,不能以同样的内容申请其他课题资助,也不得申报其他类型的省社科规划课题。经省社科规划办同意后申请国家后期资助项目如获立项,可保留省后期资助课题立项资格,但须交回所有资助经费。
(三)自筹经费课题和欠发达地区课题申报。(略,按省社科规划办有关规定,我校教师不能申报)
(四)入选“之江青年学者行动计划”的青年学者(第二批)如往年课题已经结题,无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、省社科规划课题,可参加今年的课题申报,本类课题单独评审,指标单列。
三、评审规则
基础理论研究、后期资助项目按学科分类,并按省社科规划重点课题、一般课题、自筹经费课题的顺序依次评审,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由专家根据申报课题质量确定,申报时不需注明是否申报重点或一般课题。
四、其他有关事项
1.请各单位注重提高申报质量。在省社科规划各类课题中,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。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、省社科规划课题未完成者,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。
2.重点课题经费资助标准为每项课题5万元,一般课题资助标准为每项课题2万元。课题经费分期拨付,首期经费拨付总经费的60%。
3.“后期资助课题” 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课题成果的出版,每项课题资助经费为4万元(出版经费)。后期资助课题成果由省社科规划办统一标识、统一出版。
五、申报材料及受理日期
(一)申请人必须在所在单位指定期限内报送全部申报材料,具体申报材料包括:
1.申报对策类课题,需递交字数一般为3000—5000的决策参阅件(成果要报)和《申报者基本信息表》,均一式四份。
2.申报基础理论研究课题,需递交《课题申报表》(一式2份)、《课题设计论证活页》(一式11份)。
3.申报后期资助课题,需递交《课题申报表》(一式2份)、成果打印稿(A4纸双面打印,胶装,封面及内容不得出现个人及单位信息,一式4份)、成果介绍(4000字以内,一式4份)。
4.申报表、活页一律使用A3纸,双面打印,中缝装订,其他材料要求A4纸双面打印,所有材料均需上交电子版一份。
(二)各申请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表所有栏目填写的内容,并在一份《申报表》或《申报者基本信息表》中签署明确意见,并于截止日期前将申报材料报人文社科处。具体要求如下:
1.课题《汇总表》一份(附电子文档)
2.除对策类课题外,其余各类课题学校申报截止时间:1月7日,逾期不再受理。
联系人:应姗姗 联系电话:87600299 E-mail:[email protected]
学院联系人:刘学明 电话 87600048
附件:
1.2015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对策类课题申报指南
2. 2015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对策类课题申报基本信息表
3.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表(基础理论、后期资助)
4.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设计论证(活页,基础理论、后期资助)
5.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单位汇总表
人文社科处
2014年11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