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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申报宁波市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共建研究中心2013年度研究课题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13-08-12 点击数:

各有关单位:

 根据宁波市教育局甬教高〔2013〕256号文件要求,为进一步深化宁波市与中国社科院战略合作,切实推进各共建研究中心工作,增强共建研究中心的科研服务能力,促进院市双方在科研、人才培养等方面交流合作,现组织开展宁波市与中国社科院共建研究中心2013年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 一、申报要求

 1.课题选题可从《共建研究中心2013年度研究课题选题指南》(附件1)中选取题目进行申报,同时鼓励各研究中心结合地方政府和部门(单位)需求,自选研究课题进行申报。

 2.课题选题注重以区域经济社会需求为导向,以解决实际问题、提供政府决策参考为重点目标,重点关注与宁波经济社会发展发展紧密结合的应用型课题。

 3.课题申请结题时,需提供课题研究报告,并至少提供以下成果之一:

 (1)学术专著1部;

 (2)产业发展报告1部;

 (3)发表在CSSCI核心期刊系列论文(原则要求发表2篇以上);

 且研究成果须获省市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成为区域政府的决策(政策)依据,或申报获准省部级以上成果奖或后期资助项目,或经战略合作办公室认定的其他可作为结题的标志性成果。

 研究中心立项课题成果须标注为“宁波市人民政府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合作共建****研究中心2013年立项课题”,署上课题名称与课题编号,不得与其他课题成果重复标注。

 4.课题研究时间为1-2年,应用对策类课题原则上要求1年内完成。

 5.每个研究中心申报课题不超过3项,其中含校外课题1项。2013年研究课题立项总量不超过30项。

 6.在研共建研究中心课题的课题主持人不得作为主要负责人申报课题。

 二、申报形式

 课题申报人认真填写《宁波市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战略合作项目课题申报表》,将课题纸质申报材料1式10份于9月6日前提交至相应共建研究中心。各研究中心经过评选、排序,签署推荐意见后于9月11日前报至人文社科处。(附课题汇总表及电子文档)。

 三、经费资助

 各共建研究中心课题研究经费根据立项课题数量、质量给予一定额度的资助,一般每项课题资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(含20%研究中心建设运行经费)。

 有关课题选题和申报请咨询各共建中心联系人,详见附件1。

 

 学校人文社科处联系人:应姗姗;电话:87600299 665138;

 E-mail:yingshanshan@dianjingpk.com

  学院联系人:刘学明 电话 :87600048 548196

  E-mail:411944391@qq.com

 

 附件1:共建研究中心2013年度研究课题选题指南

 附件2:宁波市与中国社会科学院战略合作项目课题申报表

 附件3:宁波市与中国社科院战略合作2013年度研究课题汇总表

 

 

 

人文社科处

2013年8月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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